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教育部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發展狀況,應以防疫 為第一,學校教學正常化為要,爰停辦團體賽程(全國學生 舞蹈比賽、音樂比賽、創意戲劇比賽、鄉土歌謠比賽),說明如下:
(一)無專業且適合辦理競賽之場地:經調查,原承辦縣市無 適合場地可供使用,且因賽事所需人力眾多、籌備期 長,無法臨時洽請其他縣市接辦。
(二)延期與各縣市及校內原定重要日程或活動撞期:學期間 已有既定行程和學校活動(5月國中教育會考、6月學生畢業季、10月後為各縣市下年度各項競賽之初賽辦理日 程),臨時安排比賽,恐造成學校困擾。
(三)防疫期間,以學校教學正常化為要:各界認為防疫本應優先於比賽,減少學生因群聚團練而感染的風險。
有關團體賽停止辦理之配套措施:
(一)教育部函頒「108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」決賽 參賽資格證明書:為嘉勉參賽學校積極投入、指導教師 辛勤奉獻及學生優異表現,教育部預定於109年3月初函 送各機關學校,俟收訖後請各校至遲於109年3月31日前 予以表揚。
(二)為提供參賽學生展演舞臺,教育部將另行於109年3月中 旬函頒「108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展演活動實 施計畫」,鼓勵以非競賽形式於暑假期間規劃戶外性質 之表演活動,期學生透過展演,彼此觀摩學習,培育藝 術欣賞之基本素養,豐富學習歷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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