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徵選辦法已公告於「113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推廣合作計 畫」(https://sites.google.com/view /twnposfinancialnew)。
二、參加徵選之個人或團隊,評審優良之成果作品,分高中 (職)、國中、國小組,各組給予教學費及敘獎如下: (一)特優:1件,可獲教學費新臺幣80,000元整,獲獎教師任職學校依規定敘獎。 (二)優選:1件,可獲教學費新臺幣50,000元整,獲獎教師任 職學校依規定敘獎。 (三)佳作:2件,可獲教學費新臺幣30,000元整,獲獎教師任 職學校依規定敘獎。
三、本案相關問題,請逕洽「金融基礎教育推廣計畫小組」承 辦人林怡君小姐,電話:02-87726020分機1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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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5-3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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