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
::: 臺北市萬華區新和國民小學

最新訊息

徵的就是你~【本校114學年度校慶體育表演會吉祥物暨口號標語設計比賽徵稿開始囉~】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臺北市萬華區新和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校慶體育表演會吉祥物暨口號標語設計比賽實施計畫

  1. 目的:

  2. 透過體育表演會吉祥物和口號標語設計,統整學生健體與藝文學習經驗,並發掘學生多元智慧潛能,整合健康體育及藝術人文教育。

  3. 藉由全校師生公開票選,培養學生公民與法治教育素養,並促使學生積極參與活動,強化團隊精神與民主法治教育。

  4. 參加對象:本校一至六年級全體學生。

  5. 徵圖繳件時間:114916日(一)開始114109日(四)截止。

  6. 作品規格:

  7. 作品用紙一律採A4尺寸之紙張,平面創作。

  8. 設計主題:本年度生肖動物。

  9. 設計內容需包含:

  10. 本年度生肖動物-蛇(必要)或66週年相關意象(非必要)

  11. 於背面標示 年級、班級、座號、姓名等資料。

  12. 作品圖案或文字由參賽者自行設計安排,以手繪方式為主。

  13. 每人限參賽作品一件(若超過一件者全部以棄權論)。

  14. 設計者之參賽作品,不得涉及抄襲或使用未授權之圖案,若違反上述規定,除取消其得獎資格外,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問題。

  15. 參賽作品請於徵圖截止日前將作品親自送至學務處(逾時不予收件),不論錄取與否,參賽作品均不退稿。

  16. 徵選辦法及流程

  17. 10/9()中午1200前,請各班老師將參選作品送至學務處。

  18. 10/13()~10/15 (),由學務處聘請藝術與人文領域專長教師進行第一階段評選,每學年評選特優3優選3-6名頒獎(評選委員得視作品水準予以不足額錄取)。

  19. 以特優作品(各年級至多3件)製作選票,由全校師生共同投票,獲最高票者為第一名,做為本校114學年度體育表演會吉祥物代表圖案

  20. 評選出來的兒童畫作係做為本校重要慶典出版品宣傳之用途,均需填具切結書(切結無抄襲或侵權、出版著作權歸屬),以茲確保相關著作權法之保障,如不願填寫切結書極為自動棄權,將不予收錄至複選選票中。

  21. 10/16()~10/22()[選票單]使用Google表單及紙本雙向公告並統計選票

  22. 10/22()1800票選截止,關閉表單並進行統計

  23. 10/29()兒童朝會公布選票結果,進行特優作品頒獎,優選作品由導師在教室進行頒獎。

  24. 獎勵方式:

  25. 每學年評選之特優與優選皆頒發獎狀乙紙,以茲鼓勵。

  26. 吉祥物代表圖案如製成相關文宣、紀念品等,無償贈送原作者乙份作為獎勵。

  27. 得獎作品版權仍屬於作者,但應簽具授權同意書,無條件同意學校做任何非營利之使用,惟使用時應標示原創作者姓名。

  28. 參賽繳件即視為同意本計畫。

本計畫經體育委員會決議,陳校長核可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


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9-22|

{{ $t('FEZ005') }} 317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