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臺北市萬華區新和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校慶體育表演會吉祥物暨口號標語設計比賽實施計畫
目的:
透過體育表演會吉祥物和口號標語設計,統整學生健體與藝文學習經驗,並發掘學生多元智慧潛能,整合健康體育及藝術人文教育。
藉由全校師生公開票選,培養學生公民與法治教育素養,並促使學生積極參與活動,強化團隊精神與民主法治教育。
參加對象:本校一至六年級全體學生。
徵圖繳件時間:114年9月16日(一)開始114年10月9日(四)截止。
作品規格:
作品用紙一律採A4尺寸之紙張,平面創作。
設計主題:本年度生肖動物。
設計內容需包含:
本年度生肖動物-蛇(必要)或66週年相關意象(非必要)。
於背面標示 年級、班級、座號、姓名等資料。
作品圖案或文字由參賽者自行設計安排,以手繪方式為主。
每人限參賽作品一件(若超過一件者全部以棄權論)。
設計者之參賽作品,不得涉及抄襲或使用未授權之圖案,若違反上述規定,除取消其得獎資格外,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問題。
參賽作品請於徵圖截止日前將作品親自送至學務處(逾時不予收件),不論錄取與否,參賽作品均不退稿。
徵選辦法及流程
10/9(四)中午12:00前,請各班老師將參選作品送至學務處。
10/13(一)~10/15 (三),由學務處聘請藝術與人文領域專長教師進行第一階段評選,每學年評選特優3名,優選3-6名頒獎(評選委員得視作品水準予以不足額錄取)。
以特優作品(各年級至多3件)製作選票,由全校師生共同投票,獲最高票者為第一名,做為本校114學年度體育表演會吉祥物代表圖案。
評選出來的兒童畫作係做為本校重要慶典出版品宣傳之用途,均需填具切結書(切結無抄襲或侵權、出版著作權歸屬),以茲確保相關著作權法之保障,如不願填寫切結書極為自動棄權,將不予收錄至複選選票中。
10/16(四)~10/22(三)將[選票單]使用Google表單及紙本雙向公告並統計選票。
10/22(三)18:00票選截止,關閉表單並進行統計。
10/29(三)兒童朝會公布選票結果,進行特優作品頒獎,優選作品由導師在教室進行頒獎。
獎勵方式:
每學年評選之特優與優選皆頒發獎狀乙紙,以茲鼓勵。
吉祥物代表圖案如製成相關文宣、紀念品等,無償贈送原作者乙份作為獎勵。
得獎作品版權仍屬於作者,但應簽具授權同意書,無條件同意學校做任何非營利之使用,惟使用時應標示原創作者姓名。
參賽繳件即視為同意本計畫。
本計畫經體育委員會決議,陳校長核可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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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9-22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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